一、保障范圍和方式
凡屬于福泉市非農業常住人口,人均收入1100元/月以下、住房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都可以向福泉市住房保障機構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或購買廉租住房。
二、保障標準
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標準按家庭非農人口、人均住房面積補差發放,目前補貼標準為每月每人每平方米補貼4.5元。
三、具備的條件
1、人均收入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目前是人均收入1100.00元/月以下);
2、家庭無住房或人均擁有住房面積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確定的面積(目前是人均住房不足15平方米);
3、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4、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撫養關系;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和購買廉租住房申報程序
(一)申請。凡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向其戶口所在地鄉鎮、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經民政部門初審、公示并簽署意見蓋章的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和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鄉鎮、辦事處或村(居)委會出具的住房證明,產權部門出具的住房登記證明;
4、婚姻證明;
5、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車輛登記證明;
6、工商部門出具的工商登記證明;
7、住房保障機構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審批。
1、鄉鎮、辦事處收到住房保障資料后,經初審符合條件經公示無異議的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住房保障機構(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2、住房保障機構收到申請資料后,對經審核不符合條件,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經審核符合條件經公示無異議的納入住房保障。經公示有異議的,經核實異議成立的不納入,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詳情咨詢:福泉市住房改革與保障科辦公室住建局二樓)
咨詢電話:2222599